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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雨凌霄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(凌霄墨雨)墨雨凌霄完整版全文在线赏析

发表时间:2024-11-12 16:12:00      编辑:xiaohua
墨雨凌霄

凌霄墨雨墨雨凌霄小说凌霄墨雨全部章节阅读完整版,个人感觉很棒的一篇文!故事够曲折,有虐有爱,感情专一,一路悬念不停,看到停不下来。

作者:凌霄 状态:已完结 类型:穿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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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墨雨凌霄》 小说介绍

“凌知青,都快要吃饭了,你还扒拉这些东西干啥?”凌霄头也不回,继续翻行李箱。“我今个午饭不在知青点吃了,有人请我去她家吃饭。”梁博寒更惊讶了,说实话,虽说凌知青相貌,人品都很出众,但在村里并不怎么受欢迎。这个结论有点矛盾,又是那么理所应当。最后找出压箱底的一包大白兔奶糖,这还是他妈收拾行李时硬塞得。他妈当时怎么说的。“霄儿啊!你不爱吃不要紧,遇到喜欢的女孩送给她吃。”当时的他是什么反应呢?当然是嗤

《墨雨凌霄》 第2章 免费试读

走近村庄,一眼就看到了墨雨的家,和大多数人家一样的泥土房。和以往不同的是:
家门口有个修长的身影不停徘徊,还时不时的向山脚方向眺望,待看到缓缓走来的纤细身影,才停止徘徊不定的脚步,站定,但挺拔的身姿并没有离开。
待走近,墨雨认出了此人,就是在山上救她之人。也就是隔壁知青院里男知青凌霄,只不过以前也只是远远的见过几次。但是凌霄的威名太盛,村里没有人不认识他。
虽心中好奇这人站在这里的原因,但并不耽误她打量这个吴家庄,甚至整个红旗公社的风云人物。
身材修长,估计185左右,古铜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色彩。刀削般的脸庞棱角分明;眉形完美,一双瑞凤眼带着温暖;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。直挺的鼻梁,让五官更显立体。
紧抿的唇角在看到她时微微扬起。
墨雨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念了一句:真好看,这妥妥的女性杀手啊。随即打开院门,迈步进去。
“进来吧!”
凌霄微微愣了一下,便也没犹豫,跟着走了进来。院子不大,但也收拾得干干净净,左边种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花草草,花丛中有两只母鸡在乘凉。右边靠墙放着一个竹编的鸡笼,空气中不但没有异味,还隐约浮动着花草的清香。
简陋,干净,雅致。
凌霄在心中惊讶了一瞬,这不像是一般的农家院,因为他来下乡这半年,也因各种原因去过几户农家,就算有比较讲究的人家,也没有种花的,最多就是不踩到地雷(各种排泄物)就不错了。在这个吃不饱的年代里,生存已耗费掉所有精力,哪里还有这份闲情逸致。
其实这些花草大都是墨雨在摆弄,包括喂养那两只母鸡。就是为了让墨雨闲暇时好打发时间。
虽然墨影也抽空教墨雨学习一些简单的知识,让墨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,但她太忙了,不但要上工,还要上山砍柴、捡山货,所以常常留下墨雨独自一人在家。
墨雨看着眼前的三间房,这是当时安顿下来之后买下地基,请村里人盖的。东边一间是厨房,西边一间当卧室,中间一间堂屋。由于厨房大,她们家人口又少,所以她们平常都是在厨房吃饭。
这是原主的家,以后也是她的家。悄悄的吐出一口气,墨雨信步走进去,指着堂屋角落里的一把小凳子,招呼着凌霄:
“凌知青,坐吧,我给你倒茶。”说着就去找暖水瓶了。
对着这个把她从山上背下来的人,她并没有说过多的谢谢,不是不知感恩,而是想用行动来表达,将来凌霄有需要的时候,再报答也不晚。
看着落落大方的墨雨,凌霄听话的坐下来,就是大长腿有点无处安放。
环视了一下房间,屋里并没有多少家具,但也摆放的井井有条。凌霄只打量一眼,便垂眼思索起今天自己的这一系列反常行为:
长这么大,这还是第一次主动去在意一个不熟悉的人,还是一个小姑娘!一个看着还未成年的小姑娘!有点匪夷所思。
凌霄是从京市到红旗公社插队的知青,由于过于出众的好样貌,穿着又干净得体一个补丁也没有!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。
后又有知青院里的知青口中传出凌霄特别有钱,比较突出的表现就是:常常不上工,还有吃不完的好东西。更是让一些人趋之若鹜。
让这周围的一众男人视凌霄为强敌。
先不说同住知青院里的几个姑娘,有的姑娘甚至还从别的大队跑到这吴家庄看凌霄。送情书的,当面表白的,假装偶遇的,各显神通。真是让凌霄烦不胜烦,谁说这个年代的感情是含蓄的?
直至有一次,大队长在供销社上班的小闺女吴小红堵在知青院门口向凌霄表白,被怼的捂脸痛哭着跑开,当时还有几句话现在都让人记忆犹新:
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我是天鹅,你是癞蛤蟆!”
“还跟你结婚?图你啥?图你长得丑,玩的花;图你不洗澡,不刷牙?”
其实高不成低不就的吴小花早已是吴家庄最难嫁的姑娘之一。
此举打击甚大,此后很长一段时间,吴小花再也没有出现过凌霄眼前。就连大队长都看凌霄不顺眼了。
红旗公社也兴起了一阵刷牙热!特别是女孩,就怕被那个仙人一样的凌知青骂。
凌霄确实很冤枉,刷不刷牙和我有什么关系。
以为这样就能打消那些觊觎者的念头,只能说,你天真了。
知青院里住着六名女知青,四名男知青。他们来自五湖四海。而那个最漂亮,穿着最好的就是同是来自京市的龚悦悦,而也只有她最清楚凌霄的背景。
所以她从不把那些扑上来的女人看在眼里,因为她知道那些人都配不上凌霄。而凌霄只要眼睛不瞎,就看不上这些泥腿子。在整个红旗公社,六个大队里,也只有她才能配得上这么优秀的男人。所以凌霄的毒舌不但没有让她望而生畏,反而更坚定了她想要得到凌霄的心。
在凌霄面前,她一向表现的都是大方得体,勤劳能干。她认为以凌霄那样的家世,需要她这样的才能为他搞好夫人外交。而且她的学识,美貌都是这些人不具备的。
炎热的夏天,村里的男人人都爱到山脚下的小河里洗澡,知青院里的男知青也不例外。偶尔也有胆大的女人会在家人的看护下去洗。
这也终于让龚悦悦等到了时机,这天晚上,他目送着凌霄去小河那洗澡,然后赶紧收拾好自己,满怀信心的等在凌霄回知青院必经的路旁,想要假摔来个投怀送抱,最后被以为受到袭击的凌霄一脚踹出老远,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。最后凌霄赔钱了事。
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
龚悦悦对自己的魅力表示深深地怀疑。
凌霄的表现再一次让人看清了他对觊觎他的女人是如何的冷漠无情,再也不敢轻易招惹,一个个的也都对他畏而远之。
可今天的凌霄让人不解,别人不解,他自己也不解。按照他以前的行为,救个人就像完成一个任务,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交集,因为他也不是一个挟恩图报的人,他也不在乎别人是否感恩。
可是当凌霄在下工回知青院时,看到隔壁紧锁的门,想到女孩现在还没回来,眼前蓦然浮现女孩单薄的身形,流血过多而苍白的小脸。没来由一阵担忧浮上心头:受那么重的伤也不知道怎么样了?
天都要黑了还没回来,难道还在河边?
在同伴惊异的目光中,他也不回知青院里休息,就定定的站在墨雨家门前,等待着晚归的人儿。直到看到墨雨的身影出现,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才得以平静。
第 3 章 上药
墨雨走进厨房,用脸盆盛了一些水,简单的清理了一下脸上的脏污,依然没去打理额头的伤口,在她看来,和末世时受伤的状况对比,这都是小巫见大巫。
此时,她最庆幸是空间异能和力量异能都跟着来了,没有便宜那个把她推进爆炸之中的人。而那个女人之所以要害她,夺她空间,是因为她们都曾亲眼看到过一个空间异能者在死后,空间里的东西都留了下来。
在末世十年,她空间里的东西并没有消耗多少,因为怕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觊觎她的空间,她也只有在最不得己的时候才会用。
虽然末世不再大量种植农作物,但变异兽和变异植物还是能够食用的,前提是能拿下它们。
停止思绪,找到这个家里的杯子,暖水瓶。
拿出空间里的茶叶,商城里卖的都是名贵茶叶,沏上一杯,香气扑鼻。茶叶几乎没有什么消耗,在危机四伏的末世里,每天都在为活着搏斗,哪有闲暇时光去品茶。
“在想什么?”
端着杯子走出来的墨雨看到的就是在发呆的凌霄。
凌霄看着女孩洗干净的脸,小孩巴掌大小,带点婴儿肥,只是皮肤并不白皙,但不影响她精致的五官。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清澈、透亮,熠熠生辉。显得额头的伤口有些碍眼。
忍不住的出声问了一句。
“伤口还疼吗?还是去医院看看吧。”
凌霄现在有点后悔当时听小姑娘的话,没有及时送她去医院,而是任她胡闹,到现在伤口都还没处理一下。一点都不知道心疼自己,听说照顾她的那个女人走了几个月,一直都没回来,也许是不回来了。没有人照顾,这以后该怎么办!
“怎么?关心我?”
墨雨笑笑,把杯子递给凌霄,自己也找个凳子坐了下来。其实她清醒后喷了药,只不过没有包扎而已,毕竟她也不想再死一次。
女孩的直白大胆有些出乎意料,这和以前看到的那个低头不语,总是远远躲开的身影有些不同,这是磕开窍了?心里虽有疑问,可也并未宣诸于口。
要是墨雨听到凌霄此时的心声,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他一句:
“因为我不是她啊!”
她也不怕凌霄发现端倪,在这个和平的年代里,她有自信保护好自己,虽然黑暗处也隐藏着一些魑魅魍魉,但她不惧!一个拥有力量和空间异能的人,一个在末世和丧尸厮杀十年的人,哪里还会怕这个!
凌霄喝了一口茶水,心中再次起了波澜,但他面色未变,只是说了一句:
“茶水不错。”
墨雨笑而不语。
“但你的伤口需要上药包扎一下,不然会发炎的,我那里还有药,我回去拿过来。”
说着 ,就要起身离开。
墨雨伸手摁住凌霄的肩膀,“不用,我这里有。”
凌霄再次震惊,他竟然没有挣脱开小姑娘的手。他望着她的小手,似在看透那股力量来自何处。不再动作,只干巴巴的回了一个字“好。”
墨雨走进卧室,关好门,从空间里找出一瓶治伤药,又找了一个没有任何标签的空瓶子,把伤药倒进去,拧紧,嗯,这下什么也看不出来。又拿出一卷纱布,径直走到凌霄面前。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。
“家里没镜子,我自己不方便,你帮我上药吧!”
在墨雨的末世经历里,男女性别界限模糊,只有同伴和敌人,活人和丧尸的区别。当然这不代表她没有分寸,会乱搞男女关系。恰恰相反,她是一个感情小白,看惯了那些为了一口吃的出卖肉体的男男女女,还有为了活着毫不犹豫她抛弃口口声声说爱的人。
所以她从未想在末世里找对象。末世里爱情最不值钱。他们可以在冰天雪地里抱团取暖,可以在基地里一个屋檐下生活,但也仅仅是为了安全的活着。
对于她这样个大美人,战斗力又那么强,打她主意的不知凡几,虽然也不乏有真心实意的,但她始终不敢轻易尝试。
她能保住自己的清白,也取决于她强悍的战斗力,以及几位并肩战斗的生死之交。也不知她死后,那几人过得怎么样。
凌霄接过药和纱布,小心翼翼地给女孩涂药,包扎。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除他妈妈以外的女性。手有些不可控制的微微发抖。
等把伤口包扎好,凌霄连个招呼都没打,就急匆匆的走掉了。
墨雨看着凌霄有些凌乱的脚步,哑然失笑,忘了,这还是七十年代,还是需要注意男女大防的。
有吴小红,龚悦悦那种为达目的不顾脸面之人,也有如凌霄这样纯情小男生。虽然凌霄已经18岁,但在墨雨眼里确实是个小男生。
关好门,墨雨仔细的打量着屋里的家什,堂屋里除了凳子,还有一个大物件,就是一张八仙桌。八仙桌上有墨雨平常学习的课本,和一些文具用品。摆放的整整齐齐,最显眼的是一个当作花瓶用的空酒瓶,里面插着几朵五颜六色的花。
墨雨走过去,翻了翻课本,虽有错题,但书写工整,看得出来原主学习很认真,只不过墨影文化不高,教不了太多,刚开始还能教一教,后来就只能让原主自己摸索着学习。
墨雨把这些课本文具都收拾起来,包装好,打算封存起来,留给原主的亲人做纪念吧。也不知道墨妈妈和墨影姨现在什么情况。
这些年她们一直没有离开这个小村庄,墨影姨也从来没有向原主透露过她母亲的信息,或许她一直在等原主长大,能够生活自理,才决定外出去打探墨妈妈的消息,。只是这一去那么长时间,恐怕也是凶多吉少。
日子从不为谁停留,生活仍要继续。
看看窗外暗下来的天空,早已腹内空空的墨雨终于想起该吃饭了。
走进厨房,看着空空如也的米缸,和老式的土灶,她又默默的回到了堂屋,在空间吃食区里拿出一些熟食和牛奶,凑合吃些吧。天热,也不需要喝热水,明天再说吧。
吃完饭的墨雨随意的弄点水冲了一个战斗澡,就一头倒在了床上,深吸了一口气,又缓缓吐出,不管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,还是两人记忆的融合,梳理。这一天都太疲惫了!
墨雨沉沉的睡了。
第4 章 分粮
墨雨是在一阵阵敲击的锣声中醒来,这是全村集合的信号。缓缓睁开双眼,一时分不清是梦是醒。上一秒还和同伴在丧尸群中厮杀,下一秒睁眼看到漏着泥土的屋顶,迷瞪一会,看着还有点昏暗的房间,还是穿衣起床。
打开门,天微微亮,夏日的晨风带着丝丝的凉意,远处吹来草木的清香。站在院中,可以眺望远方薄雾笼罩的群山,若隐若现,似仙境一般。
隔壁的知青院里已经有人走动,还有隐约的交谈声。慢悠悠的去刷牙洗脸,一边在心里思索着村里集合的原因。
想想刚过去不久的夏收,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分粮。墨雨前世上大学时,也喜欢看网络小说,也看过一些年代文,对这个时代农村集体上工,集体分粮的事还是有点了解的。
原主从来没有上过工,并不是村里人厚道,而是墨影每年都要给村长一点好处换来的。只是她们家从开春到现在都没挣工分,应该也分不到粮。
只是墨雨依然来到集合地点——麦场,不为别的,只想亲眼看看这个时代的特色,书上看来终觉浅,还是亲身经历才能体会个中滋味。
喧闹声,忙乱的脚步声,都带着丝丝喜悦,忙碌了半年的人们,终于可以把粮食领回家了,不管收成如何,只有把粮食藏在自己家里才安心。
大队长站在椅子上使劲地敲几声铜锣,躁动的人群才慢慢趋于平静。
“别说了,别说了!安静!安静!”
大队长扯着嗓子吆喝。
村支书和妇女主任也在旁边维持秩序。呵斥着几个滔滔不绝的妇女。
“排好队!不听安排就不发粮食!”
粮食是命脉,一下子就掐住人的喉咙。
墨雨并没有走上前,只远远的看着,不管男女老少,大部分的人们都穿着破旧不合身的衣服,灰扑扑的,唯一能比较的是谁家婆娘手艺好,补丁打得好看。
点缀般的几抹亮色,还是那些快要说亲或是几个家庭条件较好的姑娘。
知青们并没有参与村民的排队,自形成一个小团体,站在一边与村民们泾渭分明。
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与当地村民明显不同,是麦场上一道靓丽的风景。
最显眼的还是鹤立鸡群的凌霄,今天分粮不上工,他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衣,头发并非一丝不苟,有种凌乱不羁的美。气质是又痞又冷。嗯,长的好看的人怎样都好看。
墨雨暗自点下头。
就是看起来有点不合群,周围形成真空地带,男知青不愿靠近,是不想被秒成渣。
女人们是不敢靠近,虽然在一个知青院里住,也在一个锅里吃饭,可就是硬生生的处成距离最近的陌生人。凌霄平时的不假辞色,还有龚悦悦的深刻教训 都让这几个女知青望而却步。
试想一下,连最漂亮,家庭条件最好的龚悦悦都不被优待,她们这些又算什么,人还是要有自知之明的。
凌霄似有所觉,蓦然回头,看到了人群后面的孤零零一个人的墨雨。
女孩俏生生的站在那里,约165的身高 ,有些偏瘦,穿着一件黄底碎花长袖上衣,一条墨绿色长裤,长发飘飘,并未扎起。小脸没什么血色,主要是昨天流血过多导致,额头还是昨天包扎的模样,单薄的身影在晨光中看起来是那么脆弱。
墨雨:这绝对是错觉!
也是从这一刻墨雨脆弱的形象扎根在了凌霄的心底。
脑子还没指挥,脚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。快步走到墨雨跟前,看着那张素面朝天的小脸。关心的话脱口而出:
“你怎么来了?头还疼吗?天还有点凉,你先回去吧,粮食我来帮你领。”
凌霄的这个举动惊呆了一众人。认出是墨雨后是则是一脸不解,墨雨在村里存在感一直很低,平常怯生生的,很少出现在人前。虽说同村生活了六年,但大多数人甚至都记不清她的模样。
现在仔细一看,竟然是长的很漂亮,那小脸蛋、 那水汪汪的大眼睛,虽说皮肤和村里姑娘一样黑黄,但丝毫遮不住她完美的五官。
众人开始窃窃私语,这俩人是怎么勾到一起的?没有人给出答案。
看着眼前比她高一个头的男人,墨雨能怎么说,我就是来看热闹的。不过,还是解释了一下。
“我只是来看看,你也知道,我们家今年没挣工分,所以应该分不到粮。就是看看最后能不能同村里买点粮食。”
看着小姑娘一脸委屈巴巴样,凌霄忍住心中的痒意伸手揉了一下小姑娘的头,又急忙撤开。
虽觉自己行为唐突,但还是忍不住做了,做了便不后悔。
墨雨后退一步,这家伙怎么突然来个摸头杀!占我便宜,哼!看在你昨天救过我的份上,就不和你计较了,
“你放心,我有粮食!不会让你饿着的。”
这是啥情况?你有粮食和我有啥关系。这么自来熟,完全和传言不符啊。高冷呢?绝情呢?
墨雨甩了一个白眼过去,我一点都不缺吃的,好不,买粮只是打个掩护而已。
看着她的小动作,凌霄只觉可爱,就像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,心一下子就通透了,原来他对这个短暂接触过的姑娘产生了好感。
“走,我们一起等。”凌霄邀请道。
墨雨点头,两人一起往人群走去。
众人目光齐刷刷地望过来,落在两人并肩站立的身影上。惊讶的、羡慕嫉妒的、还有别有深意的。这会,分粮都显得没那么重要了。
毕竟一个不近女色,毒舌高冷,从不懂怜香惜玉的凌大知青,竟然主动去亲近一个姑娘,还很有可能将是一个没有亲人,孤苦无依的姑娘!
这可是红旗公社的一个大八卦!
墨雨敏锐的发现几道带着恨意的目光,似要穿透她的手掌。一眼扫过去,眼神里的凌厉让几人慌乱地低头,身形躲闪。
特别是龚悦悦,离得最近,感受最深,她没想到一个农村小女孩,竟有这样犀利的眼神。她究竟是谁?
心中思绪翻涌,却再也不敢看。
凌霄见此情景,用高大的身躯挡在她前面。
村长重重的咳嗽一声,拉回人们的思绪。
“吴仁宝!三百斤!”
“张翠花,362斤!”
分粮仍在继续,领到粮食的人是一家齐上阵,又是搬,又是扛,有板车的用板车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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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车在农村并不稀奇,以木头为原材料,就地取材。
第 5 章 请吃饭
等所有农户都按工分分了粮,剩余的这些就可以卖给粮少或没粮的人了。
小麦1毛8一斤,绝对比去外面买便宜,墨雨和凌霄各买了两百斤,其他几个知青也多多少少买了一些。
有的是自己干活不行,工分少,有的则是要往家里寄。家里寄钱过来的知青日子还好过一点,就怕是被家里放弃的,还会写信来要粮。
这个时候来下乡的同志早已不是刚开始的热血青年,更多的则是在城里找不到工作,或是家里条件差,住房拥挤,缺吃少喝的,被逼无奈才下乡。
知青在村里的待遇因为各种原因而一降再降。
以前的大队盼知青,希望他们用自己的知识帮助老百姓提高生产,改善生活。对他们还算礼遇有加。
而这些人中有真心实干的,更多则是指手画脚,最后一事无成的。
渐渐地知青的地位就尴尬起来,自视甚高又做不出有效的成绩,干农活又吃不了苦,成了鸡肋一样的存在。
后来就有人使尽十八般武艺重新回城。
再后来,知青再也没有丝毫的优待,只能和当地百姓一样起早贪黑的下地挣工分,遇到那眼高手低的,自己都养活不了的,还会被村民们嘲笑讽刺。
凌霄先把墨雨的粮食送回家,再把自己的也扛到知青点。几百斤粮食扛下来,也只是出了点薄汗,凌霄的强悍再一次刷新了众人的认知。
墨雨把粮食先放到厨房里,打算晚上再收到空间里,这些麦子还要磨成面粉才可以吃,她又不缺粮食,所以也不打算去弄。
现在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,墨雨决定下厨做点好吃的款待一下凌知青。
下到地窖里找到影姨给她留下的粮食,经过这几个月的消耗,所剩无几。
白面和大米都没有了,用防潮油布包裹着的还有几斤玉米面,在地上随意放着的一小筐土豆。青菜更是没有,唉,也不知道原主这段时间是怎么过的。
找出床头存钱的盒子,她知道,这只是平常花用的小钱,大捆的她也知道放在哪里,但现在没必要去动。等有时间弄出来放进空间里。
这些都还是当初从墨家带出来的,要不是墨影有点拳脚功夫,还真不一定带的动。
拿出五角钱,去到不远处的冯婶子家。大门敞开,厨房炊烟袅袅。
站在大门口,墨雨冲着厨房方向喊了起来。
“冯婶子,在家吗?”
“在的,在的。”
伴随着一阵爽朗的笑声,走出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。
在墨雨的记忆里,这位大婶是个性格开朗,心底善良的人,特别的勤劳能干,种的菜都比别人的好。
“是墨雨啊,你有啥事啊?”
冯大婶有点疑惑,以前这小姑娘从来没有主动登过她家门。
不过想想,这也是没办法,小姑娘的家就只有她一个人了,不亲力亲为又能怎么办。
“我想找你换点青菜。”
其实她空间里还有些蔬菜,为了保险起见,她还是要看看这个时代的青菜都是什么模样,有哪些品种。
墨雨把五角钱递过去。
“哎哟,,咋给这么多,青菜不值钱的。”
鸡蛋才五分钱一个,家家自留地种的都有青菜。为啥墨雨要来买,因为她家外来户,没有分到自留地。
虽可以自己开荒地,但刚到此地的墨影心力交瘁,不但要照顾墨雨,还要上工,不上工不但没粮食,村里人也不允许,这是个集体劳动的年代,每个村民都要有集体荣誉感。
为了安全,头两年墨影连村子都没出过。一个从未干过农活的年轻女人,经过好一阵的兵荒马乱,才适应这里的生活。
所以也从未想过去开荒种菜。这几年都是和村里的一些大娘大婶来换。
“虎子,出来去自留地给你墨雨姐摘菜去。”
冯婶子大声的喊着自己的小儿子。
从堂屋里跑出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,黑黝黝的,只穿着一个大裤衩,赤着脚。
冯婶子递给他一个竹编篮子,说:“熟的都可以摘,把这个篮子装满,再给送到你墨雨姐家。”
少年答应着领着墨雨走了。
身后的冯婶子摇摇头,这一个人可怎么过哟!
吴家庄的没人认为墨影还会回来,当初墨影刚到村里时,也惊艳了不少人,一看就是大城市里来的,那通身的气质就不一般,一来就直接买了宅基地,盖了房子。
有钱有颜,很多人都想着是不是哪个当官的家属,被家里抛弃赶出来了。
村长看在每年都能拿到一笔不菲的钱的份上,也多加照顾,不让村民欺负她们。
墨雨提着一大篮子菜回到家里的时候,正好看到去洗衣服回来的凌霄。急忙喊住了他。
“凌知青,等会来我家吃饭吧。”
凌霄清冷的面容肉眼可见的泛起一丝温柔。
“好,马上就来!”
说着加快脚步回到知青院,晾好衣服,又翻箱倒柜的找起东西来,水果罐头,拿出来,巧克力,拿出来,他不爱喝麦乳精,所以没有。
室友梁博寒看他急切的动作,有点好奇,于是问,
“凌知青,都快要吃饭了,你还扒拉这些东西干啥?”
凌霄头也不回,继续翻行李箱。
“我今个午饭不在知青点吃了,有人请我去她家吃饭。”
梁博寒更惊讶了,说实话,虽说凌知青相貌,人品都很出众,但在村里并不怎么受欢迎。这个结论有点矛盾,又是那么理所应当。
最后找出压箱底的一包大白兔奶糖,这还是他妈收拾行李时硬塞得。
他妈当时怎么说的。
“霄儿啊!你不爱吃不要紧,遇到喜欢的女孩送给她吃。”
当时的他是什么反应呢?当然是嗤之以鼻。
最后还是拗不过他妈,把这包大白兔放在了行李箱最底下。
他也没想到这包大白兔奶糖这么快就能送出去了。
凌霄胡乱地找张报纸包着这几样东西,搂在怀里,就匆匆出门了。
梁博寒跟着走了几步,心里也隐约明白凌霄是去哪里了。就是今天分粮时凌知青牵过来的那个女孩。
知青院里的知青都是在一起吃的饭,男生负责砍柴,挑水,因为知青院里没有井。
女生负责做饭,洗碗。两个人一班,今天轮到是龚悦悦和另外一名女知青,来自津市的马容。
梁博寒对着厨房里做饭的两人说道:“凌知青的口粮不用拿了,他去村民家里吃饭了。”
龚悦悦握着刀柄的手微微颤抖,脸色也变得苍白,分粮的喜悦荡然无存。
她也和梁博寒想到一起去了,除了那个不知羞耻的女孩,还有谁,还未成年就会勾人了。
马容看着龚悦悦那扭曲的脸,有点害怕,“龚知青,要不你去休息一会吧,我自己做。”
龚悦悦用力的把菜刀扔到地上,头也不回的出了知青院。
第 6 章 值得纪念的一天
墨雨用空间里的肉做了一个红烧肉,用从冯婶子家换来的茄子,辣椒,西红柿。又做了红烧茄子,辣椒肉丝,西红柿炒蛋。主食是玉米饼子。
凌霄看着灶台边上忙碌的身影,心里一片温暖,想不到她小小年纪,厨艺竟这般好。
墨雨的厨艺是前世今生的两人叠加的。前世的她在国外留学时,为了口腹之欲学会了做饭。
这一世的原主墨雨早早就学会了做饭。离开母亲的她仿佛一夜之间长大,墨影心疼她,不让她去地里干活,她就在家做饭洗衣服。
曾经娇宠的生活仿佛已是幻象。她聪明好学,久而久之,也练就了一手好厨艺。
还是这张吃饭的桌子,还是不变的位子,人却不是原来的人了。人生无常,世事难料!
看到墨雨眼里闪过的悲伤,凌霄心里有着一丝心疼。
“墨雨,我可不可以叫你小鱼儿。”
墨雨打了个冷颤,这也太不符合她的气质了。在墨雨心中,她还是末世时那个大杀四方的异能者,完全忽略了现在的模样。
“为啥?我又不是鱼。”
“为啥要带个‘小’字,赶紧吃饭!”
“好吧!因为你小啊,带个‘小’字多可爱。”
墨雨忍俊不禁,这小伙子还挺会哄人,展颜一笑如鲜花盛开。
看着开心的小姑娘,凌霄放下心来。赶紧 摆饭,拿碗筷。
两人都有良好的餐桌礼仪,一时屋内静默无声,偶尔相视一笑。倒也十分温馨。
吃过饭,凌霄不敢久留,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被有心人看到会影响小姑娘的名声。收拾完碗筷,就匆忙离开了。
墨雨等凌霄离开后就又回房间准备休息了,看着房间里的另外一张床,想了想,还是过去把床铺整理干净,沉声低语。
“影姨,我最多再等你半年,如果你半年后依然不回来,我会清除掉你所有痕迹。
不过,你放心,我会堂堂正正的回去h市,只不过还要等上几年,希望你也等得起。”
现在去寻找墨影,犹如大海捞针,根本就无从查起。h市恐怕早已没有墨家的落脚地。
更何况,墨雨离家时才十岁,对于墨家的势力一无所知。她就算要离开这里,也要光明正大,堂堂正正。
坐在床沿,墨雨想起刚才凌霄反复提起的‘小’字,她也泛起嘀咕,原主究竟长啥样?也是她心大,一直没想去看看现在的模样。
也是,容貌早已不是她在乎的点了。
闪身进入空间,看着满满的物资,心里满足极了,不管在哪个世界,这些都是她的底气。
找到衣物收纳架旁边,把随意扔在一边的穿衣镜扶好,仔细的照了照。
嗯,除了有点黑,和前世十几岁的自己很相似。稚嫩的脸庞,小手小脚,就是一种很减龄的长相。
只是少女眼里却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睿智、冷静。
出了空间,爬上自己的床铺,闭上眼睛,任思绪翻涌。
现在是74年,再过两年动荡才能结束,结束后还有一段时间局面才能稳定。而她也要等到时局稳定才能更好的实施回城计划。
先不管了,反正还有几年。
而且眼下的事已需面临,她猜想过不了几天大队长就会找过来,要求她上工。
影姨的事超出了预料,大队长的忍耐也到了极限。想要平静的生活,还是配合一下的好。
嗯,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是赶紧睡觉,难得的闲暇时光啊!在自己的感叹下,墨雨进入了梦乡。
另一边的凌霄回到了知青院,院子里有一棵高大茂密的槐树,此时,知青院里众人正在树下乘凉,看到凌霄进来,梁博寒赶紧打招呼。
“凌知青,回来了,来,坐这边凉快下。”
凌霄摇头 “不了,我回屋休息。”说完径自回了房间。
这个知青院不似墨雨家的土墙茅草顶。而是青砖绿瓦,刻花挑檐,带着古朴的韵味。不仅有宽敞的五间正房,还有东西厢房各两间,大门还连着两间倒座房,典型的四合院建筑。
为何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,有这样的彰显着地位和财富的建筑?
这是吴家庄的骄傲,村里人口口相传,这方圆百里无人不知。
这座宅院的第一代主人是同治十三年的一位进士,当时村里能走出去这样一位大人物。可想而知,是多么的风光!这可是整个吴家庄的荣耀!当时的吴家族长集全村力给吴举人修建了这个院落。
虽说吴举人也只是回乡祭祖时落落脚,但在村民眼中,也有着超然的地位,在村民一代代的维护下,也历经百年。
在这场运动中,只因这里地方偏僻,又有吴举人的后人在政府部门周旋,它才逃过一劫。
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大浪潮刚开始的时候,村里来了第一批知青,一下子就看中了这座青砖大房,虽然是响应号召,拉近城乡距离。但他们也不想住进低矮逼仄的茅草屋。
村长得到大宅主人的授意,把知青安排进来,这里就成为了吴家庄的知青院。
现在是男知青住东厢房,两人一间,女知青住西厢房。三人一间,可以说已经住的非常宽敞。
凌霄躺在床上,闭眼假寐。
作为家里的长孙,他其实是有着光明的前途,但他不愿听从家里的安排。
看着每天忙着勾心斗角的家人,为着自己的派系争斗不休。一众整天喊着“打倒资本主义,打倒一切!……”的弟弟妹妹们,他只觉无尽怅惘。
高中毕业后,无学可上,他跑去部队当兵,后又看到那些老一辈的gm家被打倒,被下放。他不知自己的未来在哪里,每天就把所有精力都投在了训练场上,渐渐地打遍军营无敌手。
后来就被选派到一位重要人物身边当警卫员。
半年前他接到下乡通知,很是平静的接受了这样的安排。父亲望着他欲言又止,母亲只是默默的给他打包行李。
脱离了那些纷争,这半年来,他觉得很是轻松。亲朋好友中,有不解的,有幸灾乐祸的,自然也有心甘情愿跟随的。
在他来到这里的半个月后,有两个一直与他深交的两位好友也来到这里。
林家的小公子林北郁才情横溢,被家里人安排到了红旗公社上边的临沂市市长秘书。
贺家的混世魔王贺杰则不愿按部就班的工作,直接找林北郁打掩护干起了黑市生意。
贺杰的想法很直接,哥们不上从军就是从政,没钱怎么混。现在凌霄直接下乡了,凌家人虽不至于让凌哥吃不饱,穿不暖,也绝对过的辛苦。
他就做好凌哥背后的男人!
凌霄回忆下两个兄弟送来的联系方式,心想:也该见一见了,总不能一直这样摆烂下去。
为了自己,也为了她。

墨雨凌霄
墨雨凌霄
凌霄/著| 穿越| 已完结
“凌知青,都快要吃饭了,你还扒拉这些东西干啥?”凌霄头也不回,继续翻行李箱。“我今个午饭不在知青点吃了,有人请我去她家吃饭。”梁博寒更惊讶了,说实话,虽说凌知青相貌,人品都很出众,但在村里并不怎么受欢迎。这个结论有点矛盾,又是那么理所应当。最后找出压箱底的一包大白兔奶糖,这还是他妈收拾行李时硬塞得。他妈当时怎么说的。“霄儿啊!你不爱吃不要紧,遇到喜欢的女孩送给她吃。”当时的他是什么反应呢?当然是嗤这本《墨雨凌霄》小说,是由作者墨雨凌霄写的,主人公的故事十分的精彩,快来阅读吧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