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弃妇重生踢开渣男后迎娶摄政王》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小说。它通过讲述主角白时锦的成长和变化,展示了爱情的力量和智慧的价值。
温香君分不清那么多,她看到的,是几个在庭院里扫地的丫鬟头上都有银钗或者银耳环什么的。而见了白父白母后,那些随侍在白家人身边的丫鬟们,她们身上的衣服样式,比温香君见过的县丞家的小姐衣服还好看,只是作为商人家的女婢,料子差些罢了。回忆着进了白家后的见闻,温香君有些不自在的摸着自己头上仅有的绢花,眼神越发炙热起来。她要是当了这家的小姐,这些也就全都是她可以享用的,倒也配得上自己。但眼
白母本来看温香君还挺喜欢,觉得这姑娘白白净净的,又有些娇弱可怜。
但要是女儿不喜欢的话……
白母本来还想和白父白时锦商量着,要不让孩子们处一处,等感情深些后,再把温香君收做干女儿的心顿时熄了。
女儿不喜欢的话,那还是算了,看来是没那个缘分。
毕竟是亲戚家的孩子,不好不管,那么先给安排个院子住下,之后想看个差不多的人家,把温香君嫁出去也就是了。
正好白父也是这么想的,于是在温香君的哭哭啼啼之下,她的去处在白父白母几句之间就定好了。
白时锦虽然还是有些不满,但只要不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悠,倒是也能勉强接受,没有出声。
她靠着桌子,在脑子里回忆着现在是什么时候。
毕竟这种事情不好问人,会很奇怪,闹不好了让母亲父亲以为自己被妖怪上身再吓到,那就是罪过了。
温香君来投奔,似乎就是在自己准备嫁人之前。
那时候……
还没有开始连年的大灾。
雪灾,地震,洪灾……没有饥荒,没有疫病,也没有活不下去的乱民以及前朝反贼起义,是大燕王朝上一个皇帝过世后,难得太平的那几年。
想到之后会有的各种灾祸,自己家所处的骅成郡,虽然没有被天灾影响太多,但之后也会被乱民反贼先后占据,过程中打了好几次仗,死了许多人,白时锦一瞬间感觉到了紧迫感。
离大燕王朝大乱还有两年多的时间,必须要做些什么……只是天灾人祸非人力可以阻止,白时锦经历过苦难,也悲悯那些死在连年灾祸下的人们,但她只是个市井小民,能做的,只有保全自己的小家。
骅成郡不够安全,那么就说服父母搬去安全的地方。
要说哪里安全,她上辈子被庞子煜放弃心灰意冷后,有段四处游历的时光,各处对比下来,似乎她死前最后去的燕京是最好的,天灾没影响到不说,人祸也是没有的。
毕竟是天子脚下,上辈子哪怕是最乱的时候,燕京里据说也是歌舞升平。
白时锦打定主意,打算等赶走了温香君,就和父母商议一下。
早早去燕京,也好把生意做起来,燕京的贵人多,赚钱想来会更容易些。
就是还得找个够结实的后台,不然很容易叫其他人欺负了,至于后台……
白时锦眼神放空,她上辈子到处游历过,但也就死前去了燕京,其他地方她还算是有些人脉,那些已经熟悉的人,这辈子重新开始结识也不是难事,但燕京那真是两眼一抹黑,该结识谁都不知道。
唯一认识的,也只是隔一年书信往来一次的朋友,连人家到底是做什么的都不知,只能先走一步看一步了……
白时锦心里盘算苦恼着之后白家的大事,对于眼前的温香君的去留已经无所谓了,只要不在白家,她就很满意。
只是白时锦满意了,温香君紧咬着下唇,却要委屈死了。
她不想住别处!
在来白宅前,温香君本来对自己要不要留在这个不熟的姑姑家是有些踟蹰的。
毕竟白父只是个做生意的,温香君自己的父亲生前可是衙门里的书吏,自诩自己也算是差点就是官家小姐了。
但在白宅大门外,看着华贵的大门围墙,温香君就逐渐收敛了原本的鄙夷轻蔑。
在和门房展示了与白家的信件后,由仆从指引着一路进了白家的院子,温香君和自己的丫鬟一起背着包裹一路跟着仆从走。
在经过了两处池塘,三个花园,几乎都要在各种弯弯绕绕的走廊里绕晕了,才进入到里面,见到了白宅的一众主人家。
她看着一路上的精致的假山流水,雕梁画栋,仆役成群,心中对白家这个商贾家的富裕程度有了新的认知。
她自己家不过是个二进的院子,有个洗衣做饭的奶嬷嬷和她做婢女的孙女,还能招一个从小卖身的小厮使唤。
就这,温香君觉得自己家已经是比一般的平头百姓高出一等了。
但白家的仆从可不是区区十几个或几十个,他们多得数不清不说,居然还是有等级的。
贴身伺候跟随主人家的是上等仆人,在白家各处做管事之类的是中等仆人,负责做洒扫洗衣等的是下等仆人。
温香君分不清那么多,她看到的,是几个在庭院里扫地的丫鬟头上都有银钗或者银耳环什么的。
而见了白父白母后,那些随侍在白家人身边的丫鬟们,她们身上的衣服样式,比温香君见过的县丞家的小姐衣服还好看,只是作为商人家的女婢,料子差些罢了。
回忆着进了白家后的见闻,温香君有些不自在的摸着自己头上仅有的绢花,眼神越发炙热起来。
她要是当了这家的小姐,这些也就全都是她可以享用的,倒也配得上自己。
但眼下,这些因为白时锦那个小贱人,没了!全毁了!
可恶啊!
这个贱人生下来就什么都有了,身份还是抢自己的呢,居然敢这么不要脸的明晃晃的嫌弃自己!
还要赶自己离开!从小到大都没人敢这么对自己!
白时锦眼睛水汪汪的,心里已经恨的呕血,牙齿都快磨碎了。
她从小会来事,嘴甜会撒娇,只要是对着有利于自己的人,都会做出乖巧懂事的模样。
加上外在条件不错,长的白皙秀丽,在她那个县城里是数一数二的标志,又因为早产身体不好,大家看她的样子都会让她三分,温香君自觉,哪怕是县老爷家的千金都要比她差一点。
她不就是父母不行,家室比不过人家嘛!论起容貌才情绣花裁衣,她哪里不比那些小姐们强了!
哪怕是县老爷家的千金暗搓搓喜欢那个秀才,不是也在见了自己一面后就一直给自己送酸诗的吗!自己不过是对着那秀才眨眨眼笑了笑,又找机会摔进对方怀里一下,那个穷酸秀才就对自己念念不忘的,后来还推拒了县老爷派媒人提出的提亲。
哈哈!回忆起后来有次宴会上吃酒时,自己不过状似无意的提了一句秀才写给自己的诗,那个一贯鼻子朝天的千金小姐破防哭起来的模样,温香君就要笑出声了。
想到这里,温香君几乎咬碎牙的气顿时消了下去。
没关系,这个白时锦和那个县老爷家的千金差不多,自己能对付得了官家小姐,还对付不了一tຊ个充满铜臭味的下贱商户女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