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若云强撑着腹痛,强颜欢笑的面见过如今的太后,虚汗几近浸湿了整个后背。“殿下,您还好吗?”春桃一路上悬心吊胆。普通人难产生下孩子,不得躺上十天半个月?柳若云千金之躯,却在刚能下地挪动时,就四处奔波。连皇太后也忍不住斥责,百天出月子,见了风,着了凉,会落下病根的。柳若云说的是急着跟太后分享喜悦,但太后匆匆送柳若云回府,还特意支了玉撵,千丁玲万嘱咐,身子要紧。...
关键性的人死了,线索莫不是就这么断了,还能否找回亲生骨肉?
柳若云颓败地靠着鹅绒软枕,心一点点往下沉。
刚生产完不久,她面色看起来本就憔悴,此刻更是灰败,如同丢失了三魂七魄。
春桃瞧着心疼,跪着往她跟前凑了凑,“殿下,您这是怎么了?”
柳若云自是不会将事情全盘告知春桃,她望着青丝蚊帐,眼眶里蓄满的泪水顺着眼角淌下。
因是长女,她最得父皇母后喜欢。
也正因为是长女,从小到大她就格外懂事,照顾着弟弟妹妹。
人人都说她柳若云知书达理,贤良淑德,可她安分守己,恪守礼教,却被人当做软弱好欺!
他杜凌风一介寒门,高攀皇室,成为驸马爷,竟不知感恩,还心系寡妇,做出抛家弃子的事来!
凭什么!他们凭什么如此待她!
怨气化作眼泪,止不住的流,春桃慌了手脚,放下哭啼的孩子,忙掏出丝绢擦拭柳若云的泪痕,“公主殿下,您别哭,有什么事您跟奴婢讲,太后和陛下会给您做主的!”
做主谈何容易,孩子的性命都攥在杜凌风和叶念初手里,万一他们鱼死网破,她那刚刚降世的孩儿,还来不及抱一抱,恐怕就要天人永隔了。
泪水未干,柳若云咬了咬舌尖,强迫自己振作起来。
与其问苍天不公,不如想想怎么才能神不知鬼不觉查到孩子下落。
她之所以如此肯定孩子活着,只因临死前,那白眼狼恶狠狠说,她的亲儿子,或许在山野耕地,或者在街头行乞。
想必杜凌风不会傻到自绝后路,会始终握着底牌在手。
“春桃,你说的没错,咱们进宫,天亮便去!”
只不过,她并不打算叨扰母后和圣上,论情报和人脉,有一个人更适合帮她。
夜里,京畿下了雨。
入夏刚绽开的胭脂花,被雨点子砸的七零八落,残破的花瓣顺着青石板铺就了一路。
杜凌风辗转反侧整宿难以入眠,他总觉着,柳若云知道了什么,否则往日总对他言笑晏晏的人,怎么一夕间,态度陡然直下?
他撑着桐油伞,提着食盒,食盒里盛着熬煮了三个时辰的乌鸡参汤。
脚步匆匆抵达云溪殿,才知一炷香前,柳若云已离开了公主府,移驾宫门内。
完了,一切都完了。
杜凌风心如擂鼓,愈发肯定柳若云是去告御状的。
万幸他将那孩子安置在隐蔽之地,做这种杀头大罪的事,他自然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。
设想着千万种糟糕的结果,他忙转身离开云溪殿。
谁曾想,刚迈出殿门,就见叶念初冒雨赶来,“凌风,怎么办,出大事了!”
杜凌风左右环顾,不见旁人,这才攫着叶念初胳膊追问,“好好说,什么事?”
叶念初是一路小跑来的,巴掌大的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,柳眉打成了结,“孩子……柳若云的孩子,不见了!”
“什么?”
杜凌风蓦然脸色煞白,那孩子,是他应对万全之策的退路,怎么就不见了?
——
红墙青瓦,深宫后庭。
柳若云强撑着腹痛,强颜欢笑的面见过如今的太后,虚汗几近浸湿了整个后背。
“殿下,您还好吗?”春桃一路上悬心吊胆。
普通人难产生下孩子,不得躺上十天半个月?
柳若云千金之躯,却在刚能下地挪动时,就四处奔波。
连皇太后也忍不住斥责,百天出月子,见了风,着了凉,会落下病根的。
柳若云说的是急着跟太后分享喜悦,但太后匆匆送柳若云回府,还特意支了玉撵,千丁玲万嘱咐,身子要紧。
可方离开长寿宫,到了明珠楼,柳若云便落脚于此,当下撑着石亭的圆桌,佝偻着身体,捂着小腹,脸色苍白。
春桃怎么不担心,柳若云这么糟践自个儿,若有个差池,她这做丫鬟的,可得掉脑袋!
“我没事,去,将这信送到李淳泽手中。”
她有气无力的话音,仿佛这副虚弱的身子,随时都会倒下。
春桃看她扣着桌沿的指骨泛着森森的白,心疼不已,“殿下,您何故来这么一遭?”
送信呆在公主府里就好,来回折腾,怕是身子吃不消啊!
“别管我,去找,去!”柳若云说罢,瘫软如泥地坐在石凳。
李淳泽乃锦衣卫指挥使,自幼同她相熟,刨去当今圣上和母后,她最为信任的,也就只剩李淳泽和春桃了。
她特地来宫中一趟,就是为了掩人耳目,绝不让那对狗男女知道,她在找锦衣卫帮忙。
春桃执拗不过,也做不了柳若云的主,连连应声后,小跑着远去。
痛!
腹中如有一只无形的手,搅动着柳若云的五脏六腑。
可她不能坐以待毙。
若不抓紧时间去找,谁来救她的孩子!
雨tຊ,又开始飘飘然然。
落在石亭的琉璃瓦上,凝结成水滴子,顺着屋檐沟壑滴答下来。
等待的每一息每一刻都极其难熬,疼痛愈演愈烈,好似要活活将她疼死。
细雨中,一双玄黑长靴在明珠楼下驻步。
男子身长鹤立,绣制蟒纹的朝服垂坠宽大。
身侧的侍卫支着伞,顺着男子阴翳的视线望去,诚惶诚恐道,“王爷,是长公主殿下。”
男子无言,刀削的脸庞,冷峻如冬日里的雪。
侍卫揣测不出王爷什么心思,依稀记得长公主未出阁前,曾谏言陛下,罢黜摄政王,说是解结党营私,权倾朝野。
想必,王爷与长公主是有仇的吧?
“走吧。”看了片息,男子抽回目光,闲庭信步般穿行细雨中,“去请个奶娘,莫让人看见,再去景秀坊,买几身孩子的衣裳。”
世人皆知摄政王燕诏二十有余,至今未婚配,谁知今日一早,捡了个刚出生的奶娃子。
那奶娃就扔在桥边上,若非燕诏早朝时碰见,八成过不了多久,就会被野狗野猫啃食。
该说不说,那孩子和燕诏,还真有几分相似,连眉心一点朱砂痣,都一模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