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算你识相。三儿,你赶紧将那本书收起来,刚才我们聊天的时候,还没有注意到,你的书还没有收起来。”冯氏似乎这时候才发现他们三人还在院里,忙把儿子往屋里赶。“二哥到他牛叔那里取了些药材,牛叔说等红儿醒来要用另外一副方子,我就让他多买些肉食,等红儿醒来我就煮,今天下午她自己煮的那些肉食,她自己也没怎么动,就被我塞到了我的嘴里,太可惜了。”冯氏陪着沈老老爹回了竹屋里,嘴里还念叨着:“大哥是去看他那
沈老爹和沈家的弟弟,在临近傍晚的时候,才从县城赶了过来。
沈老爹与沈家兄弟还未进屋,冯氏便兴高采烈地高声道:“老家伙,告诉你一件事,咱们女儿已经同意要和王家联姻了。”
沈莹在房间里面,听到这句话之后,只是摇了摇头。嗯,她真的同意了,虽然她只是随口一说,但她是真心想要嫁给他的。
“是吗?”沈老爷子还是不敢置信。
“是吗,是吗?我告诉你,这段时间你别再在县城打工了,好好准备一下你女儿的陪嫁,我答应过她,要让她风光的嫁出去,你可别拖累我。”
“行了行了,正好我也忙完了。我女儿说什么也不答应。为什么会答应?”
沈莹吓了一大跳,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了起来。还好冯氏及时替她说完。
“你为什么不答应呢?我跟你说,我看我女儿已经被我说动了,我跟她说——”冯氏说到最后一句时压低了声音,沈莹也没能听见,不过她猜测冯氏大概是在重复自己下午对原主说过的那些话。
不得不承认,冯氏说得很有道理,如果她真的被她的电话说动了,倒也说得过去。
果不其然,没过多久,沈莹就听到了一个年轻人清脆的声音:“妈,你可真行。你说的好有道理!”
“你这家伙,怎么说话的?难不成,你真的要如你母亲所言,将来有了妻子,就再也不理你妹妹了?枉你姐姐对你这么好!”
沈老爷子笑眯眯的,并没有责怪沈家人的意思。
“啊!父亲!我又岂会对自己的妹妹不闻不问?我这不是怕我妹妹耽误了这门亲事嘛,你不也说了,王家人挺好的嘛!以我妹妹的性格,你觉得她会被欺负的?”沈家的弟弟一脸无辜,一本正经地说道。“再说了,我妹妹即便结婚了,也是我妹妹,将来我一定会好好养着她,我只是想让她生活的更好一些。”
“妈早知你聪慧,明事理,自能理解父母的辛苦,不似你那个倔强的老大,怎么劝都劝不动,可把老娘给气坏了。”冯氏听了小儿子的这番话,心里很是高兴,可一提到他那倔性子,她就气不打一处来。
“老爷在哪里?是不是他又让你不爽了?”
沈老爹听着婆娘和儿子吵架,无奈地叹了口气,这俩人因为红儿的婚事,已经吵得不可开交。“你和红儿说的那些事,大哥还不清楚吗?二哥呢?”
“他什么时候没得罪过我?我就不懂了,tຊ我们家的洪儿是女孩子,我们兄弟几个也不傻啊,大哥咋就这么傻呢?他脑子里,就只有种地这一条路。这些事我可不能跟他说,说了他会发疯的。我才不要呢。”
“行了,冷静点,冷静点。如今红儿自愿,自然不会有什么麻烦。”沈老爹很清楚自己这个长子的脾气,对这个独女更是疼爱有加,姐姐说的话就是她的全部。
沈老爹这么一说,冯氏也就放心了,她沉吟片刻,对沈家兄弟道:“我和你妹妹说的那些事,你可不要告诉你哥哥,不然他一生气,跟你妹妹胡说八道,到时候你妹妹会后悔的。”
“妈,您别担心,我心里有数。”
“算你识相。三儿,你赶紧将那本书收起来,刚才我们聊天的时候,还没有注意到,你的书还没有收起来。”冯氏似乎这时候才发现他们三人还在院里,忙把儿子往屋里赶。
“二哥到他牛叔那里取了些药材,牛叔说等红儿醒来要用另外一副方子,我就让他多买些肉食,等红儿醒来我就煮,今天下午她自己煮的那些肉食,她自己也没怎么动,就被我塞到了我的嘴里,太可惜了。”冯氏陪着沈老老爹回了竹屋里,嘴里还念叨着:“大哥是去看他那片宝贵的田地,小红一醒来,跟她说了两声,就急急忙忙地跑出来了,也不知捡些破烂有啥意思,天天……”
沈莹儿听不到身后传来的声音,她揉了揉发麻的双腿,从地上爬了起来,将自己刚刚得到的消息,在脑子里过了一遍。
首先,沈家爹、妈、弟弟对这门亲事都很高兴,二弟的想法却是模糊不清。
其次,这具身体的主人,与自己的弟弟,应当是非常亲密的人。
而沈家的老大,对沈老大也是宠爱有加,甚至可以说是宠溺到了极点。
从现在得到的情报来看,沈家老大是最适合打探情报的人。
沈莹来到警局三天之后,终于从自己的哥哥口中,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。
她穿越到了一个叫做顺朝的王朝,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那个王朝。他们来到了一个叫做沈家村的地方,位于宁州府安远县的北部,距离这里有八公里左右。这里距离镇上还是很远的,村里大部分人都是沈的,日子过得还行,至少每个人都能填饱肚子。
原主在村里也算得上富裕。
沈家是村里的大家族,原主的祖母一共有四男三女。原主的祖父是个很有智慧的人,他知道大树多,儿子多,儿子多,儿子多,他就决定了。两个老人都是和老大一起生活的,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个老实人,生活条件比不上原主人,但在两年前,这具身体的主人就死了。
原主的三叔,在县城里开了个小店,生活还算滋润。
这具身体的四叔,是她最小的孩子,自然受到了她的宠爱,从小就被她宠坏了,在兄弟姐妹中,她是最惨的一个。冯氏刚才还说,她那个因为吃了点零食就大打出手的表妹,就是四叔一家的人。
原主的其他几个阿姨,似乎都在外村,日子过得很好。
原主的父亲沈存沈,已经四十多岁了,是个手艺不错的木工,在县城里干了不少活计,赚到的钱不但能养家糊口,而且赚得盆满钵满。
这具身体的二哥沈昌俊,也是从这具身体里学来的,他读了好几年书,识字识字,头脑灵活,经常发明出新的玩意儿,他的手艺比不上他父亲,但也是有钱人最爱干的事情。
而沈昌伟就不一样了,他在种地方面很有天赋,种地很有一套,种地什么的都做得很好,除了农活之外,不用请人帮忙,每年的产量都会超过一般人家。说到这里,沈家老大很是骄傲。
裴子云的三哥沈昌毅,十三岁,在县城中念书,听说学识渊博,如今已是秀才,再过两年就要参加科举,若是中了,更是举人,学识渊博,学识渊博。
这具身体的母亲冯氏今年三十八岁了,住在下河村,虽然距离他们的小村庄有七公里,却也不算太远,距离她原本要出嫁的青山村也很近。
下河村和下河村相比,青山村和沈家村都要贫穷。
对于王家人,沈昌伟一肚子的怨气。
“红儿,你可想好了?你是不是真的打算和王家那家伙结婚?也不知道父母在想什么。要是娶不到老婆,那我就不娶了,我又不在乎,何必一定要让你进王家呢?”
“你这辈子都没有吃过这么多的苦头,这要是进了王家,还能活得下去吗?我看你这两天情绪都很低落,说实话,你真的不愿意结婚吗?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,你也别太为难自己了,我会照顾好你的,你先和我住在一起,等你找到合适的对象,我们再结婚。”